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思贤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思贤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GXGC3Y2017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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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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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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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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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长度为367.294米,改造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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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开标地点 |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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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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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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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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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390004.4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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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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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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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390515.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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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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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创联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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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38905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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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0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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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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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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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guicheng.cn/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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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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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52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