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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铁路立交桥至交警大队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细内容

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铁路立交桥至交警大队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分类:
中标公告
作者:
2017/12/29 10:19
浏览量

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铁路立交桥至交警大队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16年扶绥县新宁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铁路立交桥至交警大队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GXGC3Y2017523

招标人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人行道改造全长454.405米,两侧人行道改造平均宽度4~10米。

开标时间

20171226

开标地点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171229

公示截止时间

201813

中标人

广西长龙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长龙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66839.71

工期(日历天)

60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65519.30

工期(日历天)

60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旺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63828.48

工期(日历天)

60

质量等级

合格

被否决投标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gxguicheng.cn/news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1-75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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