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WST20223C010-QZ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钦州市第十三中学校园商铺(小卖部)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租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租文件第12页 |
23、确定竞得人 (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租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3)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
23、确定竞得人 (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最高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租赁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2)该竞得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租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重新组织招租。 |
2 |
招租文件第13页 |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竞得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竞得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竞得人所有竞租的全部竞租保证金,从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竞得人,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
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竞得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竞得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竞得人的全部竞租保证金,重新组织招租。 |
3 |
招租文件第13页 |
29.2、如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没收竞得人全部竞租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租人涉及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代理机构可从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竞得人,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竞得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
29.2、如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将没收竞得人全部竞租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租人涉及的招租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招租人将重新组织招租。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竞得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租文件与本次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事项不变,请遵照执行。
四、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第十三中学
地 址:钦州市新城八路、新城九路交汇处西南面
联系方式:0777-360036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
联系方式:0777-281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7-2817518
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