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便携式车辆识别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车辆识别系统(二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GC3G2018258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车牌抓取摄像头4台、前端识别系统4套、4G便携箱4台、临时布控三脚架4个、临时布控防水箱4个、收纳设备工具箱4个、LED显示屏4个、临时布控备用电池16块、4G便携车载4套、车牌识别服务端软件4套、分流警示灯2套、维保要求1项、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41621.78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3日至 2018年8月1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发售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每本,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0019300328345
交款后必须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用途(投标保证金),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3日 9 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在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号
联系人:童助理 联系电话:0771-8806934
2.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
项目联系人:韦军; 联系电话:0771-5581861
采购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