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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州路249号微波大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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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州路249号微波大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第九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4]13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望州路249号微波大院
建设规模:完成改造范围内供电线路和变压器、高低压柜、表箱和电表供电设施改造,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J/45-004-2012)标准要求,实现“一户一表”费控功能。
合同控制总价:人民币64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设备材料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
2.2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电力工程的设计、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及通过验收全过程的所有内容。
设计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负责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保证符合国家电气规范、设计要求;并负责整个项目通过南宁市供电部门验收及接火供电,保证整个项目整体投入正常使用。
1) 电力送变电工程勘察。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望州路249号微波大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配电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规划、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套通讯网络系统)等,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完成的设计需通过电力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批。
3)施工及安装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套通讯网络系统)等。最终施工及安装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和经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为准。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验收及备案工作,发包人负责提供应由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7)负责整个项目通过南宁市供电部门验收及接火供电。
8)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等各级电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 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6其它配套相关技术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电气、技术经济、土木工程、自动化、给排水等)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发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进行现场审核购买招标文件,审核材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供),如是委托代理人前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20年8月31日9时30分在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公开开标。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金额的15%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7、监督单位: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纪检办公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2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楼
邮 编: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 方本贵 联 系 人:王工、韦工
电 话: 18977147791 电 话:0771-5581861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